Monday, 5 December 2011

以渎职罪起诉胡锦涛---让全国校车十分之九处于非安全状态,这不是故意伤害罪么?其罪可恕,孰不可恕?

朱健国:卖“大运”停“天宫”购安全校车

[日期:2011-12-05]来源:民主中国  作者:朱健国[字体:  ]
【 民主中国首发 】 时间: 12/4/2011
作者: 朱健国
在中国大陆,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的28.5万辆校车中,符合标准的校车只有2.9万辆,仅占10.32%,也就是只占十分之一。今日中国有世界“经济老二”的财力,自诩可以救欧救美,却让全国校车十分之九处于非安全状态,这不是故意伤害罪么?其罪可恕,孰不可恕?!
11月27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中国向马其顿无偿援助校车》后,一些人想起致19幼儿和两成人惨死的甘肃 “11•16”特大校车事故仅仅八天,《深圳惠州又发生校车闷童事件》,对这种“自己屁股流鲜血仍帮别人治痔疮”的事颇有怨言。到当晚有网站披露25日上午辽宁又出校车侧翻伤35名幼儿的重大事故,央视“新闻联播”报道温家宝当天出席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要求法制办一个月内制订出《校车安全条例》”……更让人们群情激愤。

面对国内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车辆28.5万辆中,符合标准的校车只有2.9万辆,仅占10.32%。中国政府不是优先解决国内校车安全问题,反而向外援助校车,这不是又在搞形象工程——刻意掩饰中国校车十分之九处于非安全状态?!面对甘肃“11•16”特大校车事故9天后又出辽宁“11•25”特大校车事故,温家宝总理的应对竟然只是“要求法制办一个月内制订出《校车安全条例》”,这种企图以公文旅行来防止校车事故的纸上谈兵,岂能不让人们怒发冲冠!

其实老百姓早就想出了有效办法——既然中国校车安全缺乏症主要源于中国政府的形象工程病,那就不妨对症下药——许多深圳人建议,政府应当立即卖掉大运场馆购置安全校车。并建议国家主席胡锦涛紧急暂停“天宫”形象工程,将钱用于为全国农村孩子购置安全校车,全国各地政府也都可以将本地的“天宫”、 大运场馆之类形象工程停建或变现,筹钱购置让全国1.8亿中小学生安全上学的真正校车。

严查校车安全其实是只查民校

虽然甘肃 “11•16”特大校车事故让全国掀起了“校车安全大检查”,但人们普遍认为这无济于事。

家住深圳宝安区的张女士说,在深圳和广东政府正在突击严查校车安全问题时,22日、23日深圳南山区茶光村幼儿园和惠阳秋长黄埔实验小学仍然相继出现校车闷童事件,可见以政府现有手段根本无力遏制校车不安全问题。必须集思广益,遵从民意,另辟有效途径。

研究者分析,以深圳为例,全市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基本上没有校车,原因是公办学校皆是“卖方市场”,很牛,为了省去校车出事的赔偿负担和许多麻烦,皆拒绝购置校车为学生服务。而公办学校学位供不应求,学生宁可自行乘坐不安全的“黑校车”,也仍然选择就读公办学校,这就让公办学校更加理直气壮地将学生交通安全问题置之度外。而民办学校为了扩大生源,不得不自备校车,但因民办学校经费有限,多用简易车和二手车做校车。而今日深圳公办中小学,占据市场60%以上,于是60%以上的深圳中小学生都是在坐“黑校车”上学。而民办幼儿园也占据市场90%以上,于是90%以上的深圳幼儿,都是坐不安全的校车上学。在这般背景下,此次政府严查校车安全运动,其实只是在查民办学校校车,而90%以上的深圳中小学生乘坐的“黑校车”,因没有校车之名,基本在严查之外。所以尽管深圳“严查校车安全”一周了,但90%以上的深圳中小学生仍然天天在乘坐超载几倍的“黑校车”。

据《深圳社会发展报告(2010)》蓝皮书数据,至2009年底,深圳有民办中小学256所,在校生352428人,占全市中小学校数量、在校生比例分别达到40.6%和40.4%。其中民办小学在校生260740人,占全市小学在校生的44.2%;这一组数据不仅表明深圳80万中小学生中,因体制问题每天乘坐不安全校车者约36万,乘坐“黑校车”者约44万,而自我保护能力最差的小学生为不安全校车和“黑校车”的乘坐主体,达60万人。

再深入分析,以深圳现有的250多所民办中小学当中,2/3以上属于中低收费民办学校,主要解决民工子弟“有学上”的问题。因此,在许多富裕家庭和权力家庭有私车接孩子上学的背景下,贫民子弟是不安全校车和“黑校车”的最大受害者。由此可见,忽视校车安全的实质,是执政者心灵深处轻视平民和民工。

深圳许多学生家长曾想响应政府“随手拍黑校车”来举报,可是,“黑校车”们提醒家长,如果没有“黑校车”,你孩子就只有走路或打的上学!家长一想也是,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政府没有安全校车来接替。真要没有“黑校车”,孩子还真难以上学。于是只好与“黑校车”联盟,任凭“黑校车”继续——毕竟事故总是少数,听天由命吧。

这一事实就明明白白告诉政府:在政府没有准备好足够的安全校车来接替“黑校车”时,政府的“严查校车安全”只能是认认真真走过场,作秀而已,骗民而已。

国家教育发展纲要忽视学生交通安全

政府为何没有安全校车来接替“黑校车”?首先是教育规划上就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问题排除在外。

以深圳为例,其虽然是国务院《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中指定的“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被列为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两大专项改革的试点城市,但其教育规划中一直没有关注学生交通安全问题。

据2010年12月通过的《深圳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其中对“未来10年的各项教育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划”,有“高等教育作为深圳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将努力实现跨越发展”,有“职业教育将继续大力发展,将多渠道筹建23所高职院校”,有“高中教育将走向优质发展、特色发展。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将引进国际知名高中来深合作办学,开展综合高中试验”,唯独对中小生安全校车问题一字不提。据悉,深圳这一教育《规划纲要》是以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而制定的。可见,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没有对校车安全进行规划,导致地方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都没有规划校车安全。

可以渎职罪起诉胡锦涛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关键在于人才,在培养人才首先要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与这一关键相比,什么大运会场馆,什么“天宫”都是应该让路的形象工程。如果深圳能断然拍卖大运会场馆购置安全校车,则即迅速保障了孩子们的上学交通安全,更杀一儆百,有助于今后杜绝面子工程。如若中央暂停“天宫”工程来让全国25.6万辆非安全校车全部更新达标,那就可以震慑一切形象工程。

中国符合标准的校车仅占十分之一的问题,绝不只是个交通安全问题,也不仅仅是个政治问题,而是一个政府是否是具备基本的道德良心的问题!仅此一项,即可以渎职罪起诉胡锦涛——今日中国有世界“经济老二”的财力,自诩可以救欧救美,却让全国校车十分之九处于非安全状态,这不是故意伤害罪么?其罪可恕,孰不可恕?!

2011年 11月27日于深圳早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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