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观众大家好,我是横河,今天和大家讨论一下在维权运动当中出现的一个新的动向。在〝自由陈光诚运动〞中,有一个开始的时候并不很起眼的活动,正在从中文媒体向主流媒体转移,也就是说主流媒体开始关注了,这是指在海外。它的后续影响现在还有待于观察。
李群进入国际媒体视野
这件事情就是从公民力量要求禁止原来的临沂市委书记李群入境美国的要求开始的。现在我们先看一下临沂市委书记,就是现在的青岛市委书记李群怎么会走上国际视野的。美国的《国家评论》杂志叫《National Review》10月28日发表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是〈A Hero of Us All〉,就是〝我们所有人的英雄〞。这篇文章详细的介绍了陈光诚,他的维权生涯,他被判刑,释放以后被禁锢在家,这整个过程;提到了他秘密带出来的录像带,以及在录像带公布以后遭到的持续几小时的毒打,直至失去知觉;提到了美国的电影公司Relativity Media公司在临沂拍摄《21岁派对》这部电影的时候,受到了人权团体的批评;这篇文章还谈到了〝自由光诚运动〞和自发探视的民众。
这些在美国其他的媒体都有介绍,这篇文章它特殊的地方是它介绍了总部设在美国波士顿的公民力量的负责人杨建利给美国国务院的一封信。信里面要求美国国务院禁止中共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入境美国。李群原来是中共临沂市委书记,他是迫害陈光诚的主要的指使者和责任人。李群之所以引起关注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他并不是像一般的中共的地方干部那样,是地头蛇,是土霸王,而是在美国接受过教育的,在中共内部被认为应该是比较开明的官员,这才是媒体关注的。根据美国《国家评论》的这篇文章说,李群曾经在美国康州的纽黑文大学读书,甚至还当过纽黑文的市长助理,但是这个说法并没有得到纽黑文市政府和纽黑文大学方面的证实。
这个证实的事情是另外一篇报导去做的,这是《纽黑文记事报》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从头到尾完全就是在报导李群,是因为李群曾经在这篇报纸的所在地,纽黑文这个城市学习和工作过。关于李群曾经在纽黑文学习和工作的这个说法,最早是《华盛顿邮报》驻北京的记者菲利浦.潘2008年写的一本书,叫作《走出毛的阴影》,这本书里面就提到是李群本人向他介绍,说他在纽黑文大学读完6个月的公共管理,回到中国以后被任命为一个拥有1千万人口的临沂市市长,然后又升为市委书记。
为这件事情《纽黑文记事报》就专门采访了市长办公室和纽黑文大学。纽黑文市的市政府发言人说市长对李群绝对没有印象,他说李群可能曾经作为一个实习生在某个部门工作过,但是不是市长办公室,人事部门没有关于他的纪录。纽黑文大学的发言人说,本周内他还没有办法证实李群是不是在这个学校读过书。菲利浦.潘的这个报导的说法,是他在做记者的时候,采访李群的时候,李群本人的说法。菲利浦.潘原来是《华盛顿邮报》驻北京办事处的负责人。虽然现在还没有办法去核实李群本人究竟有没有做过市长助理,但是他夸张的说法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最可能的就是他曾经在市政府的某个部门做过实习生,因为这是作为中美之间训练交流计划的一部分,是很有可能的,美国很多大学都为中共的各级官员进行短期培训,3个月到6个月不等。或者换句话说,另外一个角度就是中共的市级官员以培训的名义到美国去玩几个月。大学学完以后也有就在大学所在地的市政府、地方政府安排他们去实习,也就是说看一看。因为这些官员绝大部分都有语言障碍,就是说都不能够很熟练的使用英语,所以多数到了市政府,或者即使去学习的话,他也是属于走走形式的,就是镀个金。
回国以后怎么吹,反正没有人会去核实,李群的事情要不闹大了,当地的报纸去问市长办公室,去问那个大学的话,永远也不会人去知道他究竟在纽黑文上了什么学,学了什么东西,在市政府干了什么。同样就是《纽黑文记事报》的这篇文章,它提到了公民力量杨建利要求美国国务院禁止李群进入美国的事情。根据报导,要求禁止李群进入的不仅仅是美国,还有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典、法国、日本、挪威、波兰、瑞士、德国等很多国家的跟中国人权有关的人权活动者,向他们自己国家的政府提出限制李群进入这些国家,因为他们认为陈光诚案件的主要责任人就是他。
很多国家政府回应他们的请求,要求得到进一步的消息。比较快的是11月22日旅居瑞典的退休教授陈世忠先生,接到了瑞典外交部亚太司副司长的回应,表示外交部和有关的部门对陈光诚的遭遇非常熟悉,并且支持和敦促中国人权状况的改善,这是最近的一些进展。
被中文媒体忽视的奥巴马总统令
下面我要谈一下就是有一个美国总统令,这个美国总统令对于整个事件的发展有很重要的影响,但是却没有引起中文媒体太多的关注。这个向美国国务院提出禁止李群入境的要求,在时机上应该是恰到好处。很少有人注意到就是在今年2011年8月4日,奥巴马总统颁发了一项关于防止大规模暴行的总统令,美国计划设立一个常设的跨部门的委员会,以便有效的采取预防性战略,防止潜在的大规模屠杀和种族灭绝罪行的出现,同时奥巴马也发表了一份公告,这份公告就明确的禁止那些组织参与战争犯罪、反人类及严重侵犯人权者入境。
白宫关于这个总统令和公告有这么一个新闻发布的内容,他怎么说呢?他说的是美国长期以来致力于不使美国成为侵犯人权和其他暴行实施者的避难所,现行美国法律已经能禁止某些人权罪犯进入美国,如实施群体灭绝、酷刑、法律之外的屠杀、某些侵犯宗教自由的参与者等等。然而到今天以前,就是说发布这个总统令和公告之前,他说美国并没有明确把这些严重侵犯人权或其他人道法律或暴行的参与者禁止入境,特意的列入移民规划法案。
在这段话以后白宫的公告就列举了这次总统令和公告扩大了的范围,哪些范围呢?它就包括确认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刑事法的,如战争罪和反人类罪,还包括严重侵犯人权者,如过期关押,强迫失踪、奴役、强迫劳动,以及对平民基于民族或其他因素的广泛和系统的暴行。一句话,就是说美国将采取实际的行动,来阻止那些严重违反人权的人进入美国。
不知道这是出于偶然还是刻意的避开,除了几家媒体例外,中国国内的媒体和海外大多数的华文媒体,都没有报导这条重要的消息。这实际上是以总统令的方式,重申美国采取实际行动来防止国际上出现大规模暴行的决心,而且他细化了可执行的条款。所以很多人权团体,对于这个决定,对于这个总统令是抱着非常正面的看法的,认为这是在维护和争取人权的活动当中,增加了一条对付迫害者的有力武器。
虽然说李群这一类的中共官员的罪行是在中国大陆发生的,其他国家的法律一般管不了,但是在有两种情况下,其他国家的法律是有可能管辖的。第一个是各个国家可以自己制定法律,如美国就可以通过美国的法律,来决定这种官员能不能允许他进入美国,因为这是美国的法律可以管得了的。第二是如果这些人进入美国或者其他国家的话,人权团体或者是受害者可以当他在这个国家的时候起诉他,而且法庭就有可能将他们判为他们被起诉的罪名成立。
即使一时还不能够执行的话,对于这些官员他一旦被判有罪以后,他日后要进入这些国家,要把他的财产转移到这些国家,都会造成极大的不便。考虑到中共的这些官员,中层以上的官员都有大量的资产等待着转入其他的国家,或者已经转入其他的国家,这种国家对他们迫害人权的法律,在实施起来的时候,对这些官员无疑是个非常大的震慑。
黄华华鲜为人知的故事
刚才讲的是李群,其实这类事情以前就发生过。比如最近11月份突然辞去广东省省长职务的黄华华,他就有过一段不太为人所知的经历。黄华华从担任广州市委书记到广东省省长,一直在积极主持和参与迫害法轮功,他在出国的过程当中有多次被提出起诉,其中有一段是访问美国和加拿大那一次。
他有个故事,就是2005年10月份黄华华率团访问美国和加拿大。那次的行程是很奇怪的,他先到美国西部旧金山地区,然后从那里去加拿大,在加拿大访问以后再回到美国,这次是到东部美国华盛顿。当他到美国西部旧金山地区的时候,有两家美国的人权法律组织,一个是国际司法正义促进协会,一个是人权法律项目,向美国联邦北加州地方检察院控告黄华华,罪名是酷刑罪。他们要求美国联邦检察院深入调查,并且依照美国联邦法律尽快的对于在美国境外犯酷刑罪的人进行刑事审判程序,这是在加州的时候。
三天以后,鉴于黄华华的行程要去华盛顿,刚才提到的这两家法律组织的律师向美国联邦检察官的华盛顿特区的办公室的刑事部,共同提出了一项针对黄华华的刑事起诉状。黄华华本人在离开美国到达加拿大温哥华的第二天就接到了一个省最高法院的传票,因为他在这个省所在地。当时加拿大有一个法轮功的学员段凯文起诉了黄华华。在加拿大访问结束以后整个代表团是按照原计划访问了美国华盛顿,但是这个代表团当中缺少了团长黄华华。大家都知道他是因为害怕起诉而临时取消了对华盛顿的访问,从加拿大直接回国。
大家知道对于中共迫害人权高官的起诉,是法轮功学员最先开始的,而且涉及的人数最多,持续的时间最长的。在这之前比较有名的案子是四名〝六四〞的学生领袖和死难家属,在2000年8月份在美国提出来的针对李鹏的诉讼,这个案子后来以技术原因为藉口取消掉了。当时李鹏是以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身份,在纽约出席联合国千人首脑会议。根据美国司法部官员在法庭作证的时候说,说当时美国国务院的官员代替李鹏收下了诉状,但是没有转交到李鹏手里,这是他们的理由说这个案子不能继续下去了。因为美国的法律规定,诉讼状必需交到本人或者是本人的合法代表手里面案子才能继续进行。
从这个案子以后,中国持不同意见者或者是民主人士在国外就很少听到有对于迫害人权的高官进行起诉的事情,原因不是很清楚,很可能是因为民主运动它的主要目标是改变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或者是改变政权,不太会考虑对于在政权当中由于政策犯罪的个人采取法律行动的这种情况。后来,在西班牙曾经有过对于中共五名高官侵犯藏民人权的案例,但是这个案子的原告并不是受害的藏人,而是西班牙的西藏之友,就是是西班牙人的团体告的状。
到后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因为法轮功是修炼,所以他的反迫害也是为了争取信仰自由和炼功自由,和政体政权本身没有关系,就像法轮功修炼所要求的不参与政治,因此他们不大可能去考虑政权政体方面的事情。另一方面因为每个修炼者他们个人就是社会的成员,所以他以作为社会成员个人的名义,以受迫害者个人的名义去追究违反法律来迫害他的这些责任人,那就是顺理成章的了。所以就在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不久的2000年,就是第二年,就有香港的朱柯明和北京的王杰向中国人民最高法院提出了一个诉讼,诉讼的对象是江泽民、曾庆红和罗干。他们很快就被抓了,朱柯明被判了5年、王杰被打死了。这个法律的诉讼案就逐渐的转向国外,当然最合理的是应该在罪行发生的地方,对罪行施加者进行起诉,但是由于在中共的统治下不可能做到这点,因此很多受害者就把这个诉讼转向国外。这样的话到今天为止,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官员的起诉已经达到几十起。所有的案例,遍及全世界各地。
尽管起诉案是广为人知的,但实际上要求禁止迫害者入境也一直是法轮功学员追究迫害者责任的一个选项。在2004年1月20日,加拿大的法轮大法学会代表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代表,在加拿大国会举行了一个新闻发布会,他们公布了如何通过加拿大的反人类的和战争罪法案来制裁那些迫害法轮功的犯罪者。根据加拿大的这项方案,它可以导致拒绝给迫害法轮功的人发放签证,也可以吊销这类人员的加拿大公民身份,并驱逐出境,也可以按照加拿大反人类和战争罪起诉和制裁。所以拒绝发放签证、拒绝入境本来就是一个选项。
在上述我们讲的黄华华访问美国和加拿大那一次的时候,旧金山的法轮功学员就曾经呼吁过美国禁止黄华华入境,我想这也是后来他离境以后避开再入境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如果说当时美国政府真的实行了禁止他入境的话,中共它是最讲面子的,中共的面子上显然就会过不去,黄华华本人也会很丢脸。即使让他入境的话,可能在华盛顿又要接到下一个诉状,他也不愿意冒这个风险,所以就没有从加拿大再次入境美国。因此像这种禁止入境行为和要求,实际上对严重侵犯人权中共官员的震慑力是非常大的,他们知道他们个人承担不起;第二他们也知道一旦他们在海外反覆被接受诉状以后,对于他在国内的升迁、他的仕途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第三就是对他将来自己移民国外和财产转移国外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也提出过禁止像薄熙来那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高官进入台湾的要求,这个要求也得到台湾各个人权团体的响应,纷纷提出了他们自己的要求。中共官员现在到台湾去访问是最多的,对于大批中共的官员,如果他参与过迫害人权,参与过迫害法轮功的话,很可能他在台湾会遭到起诉或者是遭到禁止入境的要求,这是讲过去发生的事情。
最近,最新的进展是人们对禁止人权侵犯者入境的要求正在向实际操作过度,就说他的可行性变的越来越高。在包括〝自由陈光诚运动〞在内的各方推动下,11月2日美国众议院的司法委员会举行听证会,讨论2011年中国人权促进法案,这个国会的法案就是法律,一旦通过了,国土安全部他所管辖的海关就必须执行的。根据这项法案,中共官员如果他涉及到了迫害人权,他们和他们的子女就无法获得美国的入境签证,积极推动这项法案的是史密斯众议员,他表示说这项法案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求中共当局改善人权。
他说不管是侵犯人权,强迫堕胎,非法监禁,施以酷刑,或是侵犯宗教自由,无论是基督教、佛教或是迫害法轮功,美国都把这些加害者姓名放在名单上,不准这样的入境,这个法案实际上就是把8月份奥巴马总统令和公告的内容具体化到了中共的官员身上,因为奥巴马总统令和公告是一个普遍的,不仅仅是针对中国,而是对全世界所有侵犯人权的官员来的。而这个2011年中国人权促进法案就直接把它具体到了中共官员身上,所以他是奥巴马总统令的一个具体化。
从中国维权运动的角度来看的话,人们显然越来越接受法轮功学员发起的针对个人起诉和其他法律行动的做法,而且人们也越来越愿意采用这些方法,也就说把法轮功学员已经实践过很多次了(的做法),他们也愿意自己来付诸实践。
而正好李群在这个时候符合了各种条件,那些条件,第一对迫害陈光诚的李群的个人责任做非常明确的,这个在很多案例当中并不一定这么明确,就说这个管辖的当地的主要的党委负责人或者是政府负责人,对于某一个人特定的迫害很多时候责任不是很明确的,而这个李群对陈光诚的迫害责任非常明确。第二个是陈光诚传奇式的维权生涯和他的国际知名度,使得国际媒体很容易关注。而且国际上的执法机构也很容易的首先以这些案子做为一个他们最先施行的案子。还有一个就是李群他的官职不高不低,官职太高了可能会影响比较多的外交方面的问题,而官职太低的对于中共的官员没有震慑力,对全世界也没有影响力,而他恰恰是一个山东非常有名的城市青岛,全世界的人如果不知道青岛的话还知道有青岛啤酒,是一个人人都知道的地方官。所以他不高不低的这个官职,正好能够被用来去实施这个法律。而李群在美国学习过工作过的经历,对于美国主流媒体的报导显然有特殊的影响力。这样的话,多种因素决定李群很可能会成为第一个被美国法律公开禁止入境的中共市级以上的官员,不过李群本人很可能是非常不情愿去当这个第一的。
就在以上事件连续发生的时刻,中国文明网最近发布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候选城市名单,其中地市级中出现山东临沂,并且和另外城市并列第一,这件事情引起了中国网民的强烈抗议。不过大家可能没有注意到,陈光诚光坐牢就坐了四年多,迫害陈光诚至少已经有五、六年的时间了,而临沂在2008年就是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在全国114个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临沂是地级市的全国第七,山东第一。要知道这个全国文明城市评比是中共在主导的评比,它的维稳和迫害人权就是中共的文明标准,这样的文明城市不授给临沂还授给谁呢?好,谢谢大家。
2011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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