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0 November 2011

吴官正位居十大家族之九,政商两途都有儿子

       《明鏡月刊》特約記者木成舟/《中共新元老》書中還寫道:原籍江西吉安的曾慶紅到中央工作以後,先後兩次回到家鄉探親,每次江澤民都囑咐順便考察一下當地幹部,他特別派工作人員到吳官正的出生地余幹縣烏泥村微服私訪,對江澤民匯報說了四個字:“清官難得”。
    
       2002年,在最高决策層討論决定中共十六大班子時,吳官正接掌中紀委的議案最順利通過,大家都認為他的一貫表現,最能體現“正人先正己”的中國古訓。 (博讯 boxun.com)

       退休後,吳官正出版過好幾本書:《漢水橫沖》、《正道直行》、《民貴泰山——山東改革發展穩定的實踐與思考》等等。中國各媒體常常選錄吳官正的警句,作爲反腐敗的“精神資源”,例如:“我到省內各地市縣工作,萬萬不要用警車領路,路上也不要特意安排幹警值勤。”“參加公務活動和外出調查研究,要輕車簡從,食宿同省裡其他領導同志一樣,不能有任何特殊,絕不能沿途布哨站崗。”“報刊雜誌要嚴格控制登我的工作照片,特別不要登在封面上。必要的報道,也要儘量壓縮篇幅。”“忘記過去就意味著背叛,忘記了窮人同樣意味著背叛。”“老百姓到信訪局反映問題,是對我們的信任。如果群眾有事都不找我們,那問題就嚴重了。”“要夾著尾巴做人。”“歷史不是寫出來的,是幹出來的,老百姓心裡有杆秤,這才是衡量正確與否的標準。”
    
      他關於“人走茶涼”的觀點,讓許多媒體用作標題:“還是人走茶涼好。有的人希望家裡總是門庭若市,這是不可能的。人走茶非涼不可,不然就會變餿。”
    
      就在2010年12月,《中國人物傳記》雜誌,還刊登了《吳官正家書一束》,蒐輯了他1989年到2006年寫給親屬和家鄉官員的信,其中反覆重申的是“我是高處不勝寒,想到的總是黨的工作、人民的願望和剛正公平,想到人言可畏,想到永遠不做虧心事”;“對親屬要嚴加管教,不要照顧,不能遷就,這是一個堅持公正、正義、剛直的領導幹部應有的素質”。
    
      但吳官正被人議論之事一直沒有斷過。
    
     《中共新元老》書中介紹:吳家老宅有塊銘牌,上面寫著“吳少華建於2006年”。那麼,誰是吳少華呢?吳少華便是吳官正的公子。知情人說,吳官正政商兩途皆有後人,幾個兒子文武皆備,形成互保互協局面。
    
      1964年4月出生的吳少華,據香港媒體稱,大學都沒有考上,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也就是吳官正擔任武漢市委書記和市長期間,進入武漢市建設銀行,而後又調到武漢市審計局。
    
      1986年吳官正調回老家江西任省委副書記和副省長後,長子吳少華跟著返回江西,並在江南財經管理幹部學院財稅專業拿到大專文憑,先後擔任江西省審計廳綜合指導處主任科員、通達審計師事務所所長、商貿處處長、經貿處處長。1999年,吳少華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拿到本科學歷。
    
      吳少華在江西工作期間,從科員升到處長,只用了不到一年多時間。2002年在父親吳官正調升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後,吳少華調到光大集團,任光大銀行總行營業部副主任,不到半年升任黨組成員、黨委委員。一年後,升任光大銀行總行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在進入光大銀行短短兩年時間,吳少華的頻繁超常提拔,在光大集團、光大銀行成立的歷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吳官正的另一兒子吳祖華,青島天逸海灣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參與了諸多房地產大項目。該書稱,該公司依仗吳官正的權勢,未經“招拍掛”在青島即墨僅以幾千萬元的價格侵吞土地三千畝。
    
      隨著十七大結束,吳官正卸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後,吳祖華在青島積極拋售土地,2007年12月1日,青島天逸海灣置業有限公司以收購價格21.7億元,將公司全部股份賣給中糧集團、北京中融世紀投顧。
    
      《外參》雜誌第四期刊登的胡潤非《中共太子黨巨富排行榜》一文,排出中共高層十大新權貴家族,其中吳官正家族名列第九,資產約在40億左右。
    
      《中共新元老》還介紹,吳官正在退休前,急調另一個兒子吳漢華入京,任中國證監會黨委宣傳部部長。2008年3月,吳漢華在其父操作下,進入中紀委第二巡視組,繼承起父親查辦別人的衣缽。這個兒子,就是博訊最近曝光的江波。
    
      觀察家指出,博訊前述分析,反映出作者的一個誤區:即認爲吳官正的兒子升爲副省部級的省長助理,是一件很特殊、很反常的事,所以才將原因想得很複雜,又是“被江澤民、胡錦濤等聯手逼下臺”,又是“對馬馼有提拔之恩,為了報答吳,馬全力提拔其兒子”。其實,此事遠沒有那麽難辦。吳官正的兒子升爲副省級,根本就毫無“破例”可言,而是老規矩的延伸。也就是說,不過是將老規矩在吳官正這樣政治局常委級別的退休元老的兒子身上,得到了落實而已!
    
      老規矩究竟是什麽?
    
      這就是: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元老,每家子女中,至少安排一個為省部級職務。(《明鏡月刊》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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