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5 September 2011

去北京的大鬼子那里告 河南小鬼子的状? ----------------通过几次进京上访,已知道村霸强占抢夺村民财产的背后,不仅仅是地方官员的腐败问题,更重要的是暴露出中央政府也腐败,从而使百姓看清了执政无能,才致使百姓遭殃。


河南村民控告村霸背后是政府的黑暗

[日期:2011-09-15]来源:维权网  作者:关小令[字体:  ]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近日,来自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夏侯村四组的进京访民代表申志信,告诉本网信息员说,通过几次进京上访,已知道村霸强占抢夺村民财产的背后,不仅仅是地方官员的腐败问题,更重要的是暴露出中央政府也腐败,从而使百姓看清了执政无能,才致使百姓遭殃。

代表80余户村民进京上访的村民代表申志信,上访反映本村民小组组长孟繁玉由违法出租土地到违法占地,再到非法强拆民房,建小产权房(无证房产),偷逃国家税收几千万元的违法犯罪事实,因有地方政府贪官的共同利益,村民反映不管,反遭孟繁玉指使黑社会毒打伤残等后果。对孟繁玉的违法犯罪事实检举如下:
一、要求组长孟繁玉,将任组长九年期间违法占地,租地账务公开,并召开村民大会。
二、强烈要求追究其强占私吞郑上路南菜地83.5亩,强拆迁宅基地和企业76.59亩,德宝城墅18亩,郑上路北,菜地大棚39亩,农用地30亩,企业拆迁50亩,共计297.09亩。按办事处李书记在荥阳植物园给我说出的地价算,每亩170万,297.09亩共计人民币五亿零五百零五点三元,钱去向不明的法律责任。
三、电厂于一九九三年占地110亩,德宝城墅一九九五年占地50亩,共计160亩,买入至二0一0年企业都没有生产和建设,被举报参与第二次转卖他人,暗箱操作,牟取暴利。按《土地法》三十七条:二年未使用的土地,建设为生产的土地,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四、村民强烈反对组长把耕地占完,村民的房强行拆完,伙同他人开发小产权房,强烈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土地制度):“安排被征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等条例保障被征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五、要求将强行霸占拆迁村民宅基地和企业占地的赔偿方案及价格公开,按合同法:甲乙两方,一式二份的形式呈现。
六、要求被举报人对采取暴力、威胁、恐吓、违法中断供水、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征收拆迁,强迫村民签字的行为赔偿村民损失,并恢复供电、供水、道路通行。
七、要求被举报人:占地要透明,耕地和拆迁的地要以民主招标、拍卖方式进行。
八、要求被举报人:将强行私自扣村民的生活费退还给村民,给村民一个生存权的人权保障。
申志信陈述:我村组现有人口305人,原有菜地和耕地400多亩,村民安居乐业。自从被举报人请客送礼当上组长九年来,每逢换届选举,被举报人孟繁玉都会串通办事处、村委不按选举法选举,不搞演讲,不是竞争上岗,总是大量花钱请客拉票,九年来没有开过村民大会,村代表她让谁干让谁干,一切听从她指挥。还出口狂言谁选她就能得到好处,依仗权势,欺压百姓,霸占土地,强拆家园,坑害国家,坑害村民。尤其是2010年10月以来,疯狂占地,郑上路南,菜地83.5亩,拆迁拆基地和企业76.59亩,德宝城墅18亩,公路北菜地大棚39亩,耕地30亩,企业拆迁50亩,共计297.09亩。按办事处李书记在荥阳植物园给我说的地价每亩170万元一亩计算,合计五亿零五百零五点三元,钱我们却一分也没有见到。由于被举报人利欲熏心,贪得无厌,强行霸占,全权在握,从不开村民大会,狂言说上街是他的天下,不顾村民的存亡,伙同他人开发小产权房,打着安置房的幌子,骗国家,钻国家的空子,偷税、漏税、坑害国家,危害村民,牟取暴利。按土地法第五十五条: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和使用,应上缴中央财政30%的税款也被霸占。孟繁玉又用尽极端惨劣的手段,抢占耕地,强拆家园,危害我们村民生存,群众怨声载道。群众多次去区信访局办事处,要求召开村民大会,说出她上任九年来对老百姓的功与过,要求公开土地的价格和变更手续,拆迁许可证,均得不到解决。
申志信说,我只好于二0一0年五月十八日带着村民的委托来到北京,到中纪委和国家信访局给我出了公函,回到河南省信访局、上街区信访局办事处事情却还是得不到解决。区信访局办事处一直在包庇她继续强行占地,继续强拆,继续建小产权房,牟取暴利,不开会,不民主,不透明,不公开,不保障,不讲人权,不讲和谐稳定。我和被举报人谈了无数次,她说上街区整个行政村都是这样搞的,她有钱有权,她不怕,有靠山。不仅这样,她现在更猖狂,她拿着我告他的举报材料和联名签字找村民打击报复,进行恐吓,我作为代理人,只好带着村民的委托,抱着一心为民,一心为公的思想,再次来到北京,恳请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派出专案组,检办此事,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追究被举报人的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以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政策对老百姓的庄严承诺,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是依法行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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