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7 January 2012

郑州多人被抛荒郊后家遭强拆现废墟窝棚度日http://news.joy.cn/video/2011147.htm 抗议中共“合法”抢劫房产,河南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代市长吴天君以及前任王文超 赵建才4人在省委书记卢展工的直接领导下,在中共反人类恐怖团伙总头目胡锦涛习近平的的全面指挥下,对汉族的财产疯狂的抢劫

郑州多人被抛荒郊后家遭强拆现废墟窝棚度日。 2010年10月25日,郑州多人被扔荒郊泥沟,返家房屋夷为平地。图为被扔到樱桃沟的贾灵敏回到家发现家已成为废墟,随即在废墟上打起一个小窝棚,自己吃住在这里。http://news.joy.cn/video/2011147.htm


    郑州强拆自焚:郑州强拆自焚,政府征地不合法!

    郑州强拆自焚:郑州八旬老太强拆现场自焚 遗体去处仍成谜。郑州强拆自焚的真相是什么呢?揭秘郑州强拆自焚的真相幕后事情。下面咱们就来看看郑州强拆自焚的事件经过!2011年11月3日下午2点23分,市消防支队接火警电话,在嵩山路与二环支路交叉口东北角一建筑内发生一起火灾,中原区消防大队立即出动两部消防车、16名官兵于2点35分赶到现场灭火。经过消防官兵扑救,2点44分火灾被扑灭。消防官兵在清理火灾现场时房屋内发现一具尸体,后经证实,尸体是王好荣母亲王刘氏。

    网友热议郑州强拆自焚:

    #郑州强拆自焚#我也是农村出来的,我知道在十几二十年前农村建的房子哪来的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就是村里划块地给你,你自己建,这个国家没良心,60年前是农民帮着打下了天下,现在却忙着把枪口对准了农民
    #郑州强拆自焚#但王好荣提出按合法有证的标准进行赔付,或按等价值的现房进行赔付的无理要求,拒收补偿款、拒不搬迁。"既然是“按合法有证的标准进行赔付”怎么又是“无理要求”呢?!
    这个说明会没有打草稿就上来了啊
    #郑州强拆自焚#不知道这种拆别人住房,逼死人的事,在资本主义国家没有没?
    #郑州强拆自焚#什么叫没想到是一起火灾!太荒妙了!官方解释官方的事,总是掩盖,不给老百姓说明事实。太没有公信力了!
    #郑州强拆自焚#人家从那居住十多年了,城管局依据哪条法律硬说人家违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于2008年1月已废止,怎么能用废止的法律认定违建,没有特别规定法不溯及既往。当初人家建房时 手续不全执法局当时就应拆掉,你没拆,说明人家没有违反当时行政管理秩序合法。为什么征地时为了少给补偿就认定人家是违法建筑,强盗逻辑,群众能服吗!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明文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当时应当依据当时的法律进行管理或出理,当时建房时那么多相关部门都没处理,证明人家没有违反当时的行政管理秩序或当时的城乡规划,现在征地为了少补偿或不补偿再追究很早以前的事老百姓还有活路吗?
    #郑州强拆自焚#即使拆迁,也应当做好当事人的工作,这是拆迁法规定的。烧死人了,必定是一件大事情,必须有个问责的说法。 #
    #郑州强拆自焚#尼玛,在建的时候,你不说,建好了,使用很多年了,你有市场了,你来了,,,
    你在收割财富吗?

    郑州强拆自焚:通报:王家违建影响重大工程

    郑州市二七区委宣传部的通稿称,11月3日下午2时23分,郑州市消防支队接火警电话,称在嵩山路与二环支路交叉口发生火灾。2时35分,16名官兵和两部消防车赶到现场,于9分钟后扑灭火灾,清理现场中发现一具尸体,经证实为王好荣母亲王刘氏。
    该通稿称,王好荣位于事发地的588平方米的建筑,是在没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违法所建。自2000年起,王立砦社区第二村民小组将土地租赁给王好荣。
    2010年,郑州市启动黄河路下穿北编组站工程,需要征用此地块。该工程是“2010年郑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经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土地局批准,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负责承建”。现该工程拆迁已基本完成,但西段王好荣的房屋迟迟未拆,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致使整段工程处于停工状态。

    郑州强拆自焚:律师:政府征地并不合法

    二七区有关部门昨日表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郑州市市政部门曾协调王立砦社区第二村民小组,参照有关标准,同意将补偿及补助费用共计32.89万元全部支付给租地者王好荣,但王坚持要求政府以合法有证的标准赔付,或按照等价值的现房赔付,拒不搬迁。
    “我们算过,按王好荣的要求,至少要给他100万元。”二七区委一负责人称,“要安置房的话,就得3套,这超出了政府的能力。” 本文来自平凉热线
    9月13日,规划和城管部门向王好荣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想到的是,11月3日下午,该建筑……发生火灾,造成王好荣母亲王刘氏死亡。”
    在通稿中,没有提及在火灾发生时,二七区政府组织办事处、城管、规划、巡防等数百人,对王好荣房屋进行的强拆活动。
    王好荣则证实,他确曾要求有关部门按照有证房屋补偿,或对他家10口人进行安置,但并未提及具体数额。“他们根本不商量,只是赶我走。”王拒绝搬迁,还因为他发现有关部门在启动拆迁时,并未办理土地性质变更及征收手续。
    王家的代理律师认为,与成都唐福珍的情况类似,他们的房屋建成十几年间,一直没有政府部门指其违法,又按时缴纳租地款,但却因遇到拆迁,一夜之间成了违法建筑,显然不合法理。况且,“政府的征地并不合法。”

    郑州强拆自焚:家属:奶奶遗体在哪里?

    昨日,在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的组织下,死者王刘氏老家所在乡和村的干部也来到郑州,与其子王好荣见面。 平凉热线
    “他们没什么方案,只是问我有啥要求。”王好荣说,“我说我能有啥要求,我妈都成这样了。”
    按照有关部门通稿的说法,事发后,“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七区委、区政府组织多个部门成立了群众思想工作组,一边联系王刘氏老家亲属及干部赴郑州,一边为其家属安排宾馆。
    但王家人则称,政府所谓的安排宾馆,就是在王刘氏的孙女和孙子被警方释放后,软禁他们所用。他们只住了一天多,就寻机逃跑了。
    最让家属不解的是,有关部门至今不告知王刘氏的遗体在哪里。“我问一个警察,他说在太平间。我又问哪个太平间,他说郑州太平间。”王刘氏孙女王妞说。
    在王好荣夫妇被拘留后,他们及子女多次被警方要求签字同意尸检,“我们都不答应”。
    有关部门的通稿称,“目前,火灾及死亡原因公安、消防部门正在进行调查、核实。”

    郑州强拆自焚:求证:相关部门尚无回应

    昨日下午,五里堡办事处负责人称,在11月3日强拆中,该办事处只是协助工作,让记者去找二七区委宣传部。但根据南都记者了解,五里堡办事处副主任张朝熠在当日强拆中冲在最前,另一干部潘志梅则夺走王刘氏大孙儿媳的相机。在场的二七区城管,还夺取王刘氏孙女王妞的一部手机。 #
    至今,手机和相机仍未归还。据王妞讲,五里堡办事处工作人员曾用她手机拨打所存号码,以探听她的行踪。 #
    自焚事发后,孙子王永和孙女王妞被带到大学路派出所案件侦破大队,限制人身自由近30个小时,其间做了数次笔录。 平凉热线
    昨日下午,在派出所内,南都记者遇到了案件侦破大队负责人闫某,就相关问题进行求证。闫某证实该案由该大队所办,但他办案太多,让记者去找市局。 #
    当被问起为何限制王妞等人自由时,闫某称,“你应该去问她呀。”然后钻进汽车,关上车窗。
    二七区委宣传部昨日发布的通稿中,没有涉及该案地块征地手续的办理、城管强拆的现场处置情况,以及王好荣夫妇被拘留、王妞等遭拘禁威胁等情节。对这些问题,二七区委宣传部昨晚表示,将于今日书面回复。
    昨日上午,南都记者将采访函发至Z Z IC (郑州市委市政府网络发言人)的举报信箱,并无回音。









    河南郑州二七区蜜蜂张派出所2004集体组织妓女卖淫,不给妓女们“卖肉钱”最后将妓女们杀死,拿几个保安当替罪羊审判,在郑州是公开的秘密 ,就这样被“和谐了” 这就是“胡河蟹”的“以德治国” 乌坎泄露了胡锦涛的新式”“秘密武器”。对中共的谎言+屠杀都了解,现在为了不至于让屠杀引起国际人权谴责,胡锦涛玩起了“秘密屠杀”,只要不让国际社会“捉奸在床进行时”,死活不承认!别人都是弱智?!奉劝胡锦涛,放下屠刀,立地成鬼!中共不等于中国,中共是中国的死敌,要维权就不要怕死,要当中共鬼子的走狗就不要怕被人民清算!胡锦涛习近平是总指挥,枪毙胡锦涛习近平才能打倒中共鬼子反人类团伙!中共土匪胆敢开枪,联合国就要用让胡锦涛的胡子猢狲座战斧导弹回中南海!联合国就要让习近平在加拿大美国的兄弟姐妹座战斧导弹回中南海!以胡锦涛习近平为首的中共反人类恐怖团伙罪行的缩影.在大陆的汉族推翻以胡锦涛为首的中共反人类恐怖团伙利器:1拿起燃烧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拒买房和将银行存款取出存保险柜 

    境内反华势力



    境外反华势力


    邓小平之子邓质方和孙子邓小弟(美国籍)、刘少奇之女刘婷婷(美国籍)、江泽民的孙子江志成(美国籍)、陈云之子陈元(美国籍)、刘华 清之女刘朝英(美国)、宋任穷之女宋彬彬定居美国、中纪委前书记吴官正的孙女定居美国、张万年之子张建国定居美国、国家轻工业部部长徐运北之女徐南南(美 国籍)、反美名嘴袁木的女儿(美国籍)、李敏之女孔冬梅(美国籍)……还有习近平的姐姐是加拿大人,弟弟是澳大利亚人,女儿在美国留学。而目前在美国留学 即将成为潜在美国人的高官后裔们有: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的儿子薄瓜瓜、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的女儿陈晓丹、吴官正的孙子KevinWu、全国政协主席贾庆 林的外孙女李紫丹、外交部长杨洁篪的女儿杨家乐、中组部长李源潮的儿子李海进

    以下是犯罪嫌疑人,黑社会基层骨干成员和黑帮头目


    王文超





    王文超
    王文超,男,1950年6月生。

        1970年至1976年在临颍县面粉厂、粮食机械厂任车间主任、副厂长(期间在粮食学院进修粮食加工专业);

    1976年至1983年任临颍县团委副书记;

    1983年至1985年在郑州大学哲学系学习;

    1985年至1987年任临颍县固厢乡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987年至1990年任舞阳县常务副县长;

    1991年至1992年任漯河市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1992年至1996年任漯河市市委常委、秘书长,期间在河南大学读经济管理研究生;

    1996年至1999年1月任洛阳市市委常委、秘书长;

    1999年1月任洛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1年7月任郑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后任郑州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03年2月任郑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3年4月当选郑州市长;

    2004年4月再次当选市长,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6年1月任郑州市委书记;

    2006年5月任河南省委委员、常委。

        2010年7月不再担任中共郑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

    (人民网资料 2010年7月)


      
    连维良














    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

    2000年以前的个人履历:

      1979.09——1983.08,西安交通大学能源系热能动力专业学生;
      1983.08——1985.05,河南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干部;
      1985.05——1990.04,河南省计经委节能检测中心副科长、室主任(其间:1983.07——1990.04借调河南省计经委能源处工作);
      1990.04——1991.09,河南省人民政府目标协调办公室主任科员;
      1991.09——1992.11,河南省计经委综合处副处长;
      1992.11——1996.11,河南省计经委、省计委综合处处长、省计委政策法规处处长(期间:1995.07——1996.11 挂职中共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委副书记);
      1996.11——2000.04,河南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04——2001.01,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管理硕士学位);

    2000年以后的个人履历:

      2001.01——2001.12,中共河南省新乡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1999.12参加赴美高级经济管理干部研修班在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学习);
      2001.12——2006.02,中共河南省新乡市委书记;
      2006.02——2006.03,中共河南省洛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6.03——2006.09,中共河南省洛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09——2006.10,中共河南省洛阳市委书记、市长、洛阳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6.10——2006.12,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市长、洛阳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6.12——2010.07,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洛阳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1]
      2010.07——,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郑州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2]
      是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第七届河南省委委员。[3]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吴天君






































































































    主持郑州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领导简介:

    男,汉族,河南省濮阳县人,1957年02月出生,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地质大学资源产业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
    1977.03—1978.10 安阳农业大学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78.10—1979.12 返乡务农;
    1979.12—1981.12 河南省安阳地区农科所技术员、团支部书记;
    1981.12—1984.04 河南省淇县北阳人民公社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北阳乡乡长;
    1984.04—1985.04 河南省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85.04—1987.11 河南省安阳市农工委副主任、农牧局副局长;
    1987.11—1989.06 河南省内黄县委副书记;
    1989.06—1991.08 河南省内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1991.08—1994.06 河南省内黄县委书记;
    1994.02—1998.12 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98.12—2000.01 河南省安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0.01—2001.12 河南省新乡市委副书记;
    2001.12—2006.02 河南省新乡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6.02—2006.03  河南省新乡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6.03—2011.05  河南省新乡市委书记;
    2011.05—至今  河南省郑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副省长:   赵建才
         负责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食品药品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简  历:
    1956年8月生,山东临沭人,汉族,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管理学硕士;
    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
    1975.10-1985.02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发动机二分厂工作,任班长、车间副主任(其间:1983.02-1985.02在武汉工学院机械工业管理工程系学习);
    1985.02-1989.03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发动机二分厂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书记兼纪委书记(其间:1988.02-1988.07在南京华东工学院厂长经理班进修);
    1989.03-1992.08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
    1992.08-1997.11共青团河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省青联主席。(其间:1993.09-1996.06在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函授本科班学习);
    1997.11-1999.03河南省商丘地区行署副专员、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99.03-2001.06河南省商丘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其间:1996.07-1999.06在武汉汽车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1.06-2003.06河南省商丘市委副书记(2000.09-2002.07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3.06-2004.08河南省郑州市委副书记;
    2004.08-2006.02河南省郑州市委常务副书记(正市级);
    2006.02-2006.03河南省郑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2006.03-2011.04河南省郑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1.04至今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郑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卢展工    中共河南省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52年5月生,浙江慈溪人。197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3月参加工作。毕业于黑龙江建筑工程学校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大学学历。
        1988年9月任浙江省嘉兴市委副书记兼市纪委书记,1989年12月任嘉兴市委书记,1991年3月任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级),1992年12月任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3年12月任浙江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1995年5月任浙江省委副书记。1996年7月调任河北省委副书记。1998年10月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2001年1月任福建省委副书记,2001年2月任福建省委副书记兼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省委党校校长。2002年10月任福建省副省长、代理省长。2003年1月在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福建省省长。2004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卢展工代理中共福建省委书记职务。2004年12月,中共中央决定卢展工同志任福建省委书记 。12月16日,卢展工辞去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 。2005年1月,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卢展工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年11月26日,在中共福建省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省委书记 。2008年1月24日,在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卢展工任河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福建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2010年1月当选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11年10月30日,中共河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卢展工为省委书记





    胡锦涛简历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男,汉族,1942年12月生,安徽绩溪人,1964年4月入党,1965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河川枢纽电站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
    1959-1964年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学习
    1964-1965年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学习,并任政治辅导员
    1965-1968年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参加科研工作,并任政治辅导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终止)
    1968-1969年 水电部刘家峡工程局房建队劳动
    1969-1974年 水电部第四工程局八一三分局技术员、秘书、机关党总支副书记
    1974-1975年 甘肃省建委秘书
    1975-1980年 甘肃省建委设计管理处副处长
    1980-1982年 甘肃省建委副主任,共青团甘肃省委书记(1982.9-1982.12)
    1982-1984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主席
    1984-1985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1985-1988年 贵州省委书记
    1988-1992年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
    1992-1993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
    1993-1998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
    1998-1999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
    1999-2002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
    2002-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委员,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委员,十四届、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十五届四中全会增补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夫人:刘永清。他们有一子一女。





    习近平同志简历

    习近平同志简历

    习近平,男,汉族,1953年6月生,陕西富平人,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

    1969-1975年 陕西省延川县文安驿公社梁家河大队知青、党支部书记

    1975-1979年 清华大学化工系基本有机合成专业学习

    1979-1982年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秘书(现役)

    1982-1983年 河北省正定县委副书记

    1983-1985年 河北省正定县委书记,兼任县武装部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1985-1988年 福建省厦门市委常委、副市长

    1988-1990年 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兼任宁德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0-1993年 福建省福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任福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3-1995年 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任福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5-1996年 福建省委副书记,福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任福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6-1999年 福建省委副书记,兼任省高炮预备役师第一政委

    1999-2000年 福建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兼任南京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省高炮预备役师第一政委

    2000-2002年 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兼任南京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省高炮预备役师第一政委(1998-2002年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2-2002年 浙江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兼任南京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

    2002-2003年 浙江省委书记、代省长,兼任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南京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

    2003-2007年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兼任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7-2007年 上海市委书记,兼任上海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7-2008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

    2008-2010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

    2010-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

    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决定,增补习近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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