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行政部门利用职权,造一系列假证,
法院为巴结官员数次枉法裁判!
我叫张伟,女,联系电话 0373—— 2369639
一.新乡市行政部门利用职权,造一系列假证,至今不被追究:
1997年,我家因房地产继承纠纷,发现新乡市的行政职能机关,在没有任何办理证件的文字资料情况下,给他人办理了一系列非法证件;假“土地使用证”、假“房产证”、两份假“建筑许可证” (市规划局、市牧野区建设局)。
该一系列假证,使我失去了家,十多年流落街头。为此,我常年赴省进京上访,历尽千辛万苦。期间,经历了法院十八次枉法裁判,使案件一拖再拖……
二.市政府为包庇造假官员,《调查报告》和《督办通知》被打上“机密”字样:
我的上访引起了中央的重视,督办。2004年,在督办的压力下,新乡市成立了一个专门调查组,调查我家案件。调查结果:所有证件都是造假!但为包庇造假官员,这份《调查报告》连同《新乡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具了{ 新信联《2004》273号} 〈关于红旗区张伟、殷长顺上访一案的督办通知〉》一同被打上“机密”字样,不予公开。
三.因原市委书记高升,案件又被搁浅:
2005年12月28日3时,原新乡市市委书记连维良在《调查报告》出炉后,得知确是各行政部门造假,接待了我,他说;“你家的案子是由于新乡市各级行政机关非法颁证,法院枉法裁判造成的”。并指令纪委、公安局、监察局联合调查造假官员。
之间,假“房产证”、两份假“建筑许可证”被造假的行政部门自行撤销,随后又被法院再次撤销。剩下“土地证”还没被撤销时,因连书记高升调往洛阳市,案件又被搁浅。
四.新乡市新任领导说:“案件牵连人太多,没法处理。”
新乡市新任市委书记吴天均、市长李庆贵,本应继续督促该案撤销“土地证”,但他们竟说:“案件牵连人太多,没法处理。”拒不作出撤销“土地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万般无奈,我只好把新乡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2008年11月7日,河南是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新行初字第3508号《行政判决书》,判定新乡市人民政府败诉,判令市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新乡市人民政府不服,上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五.市政府竟以交不起50元上诉费败诉!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2009年2月4日,因为新乡市人民政府交不起50元上诉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再次判我胜诉。
既然我张伟胜诉,市政府理所当然该依法撤销那个假“土地证”,但市政府却仗着权势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无奈,我继续上访,市长李庆贵恼羞成怒,2009年5月7日晚12点左右,指派红旗区东大街派出所指导员、所长等四名民警,以莫须有的借口将我打伤,后将我送到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并非法作出拘留七天的决定(我们上访者在拘留时,常被打骂,甚至被打残)。我住院三天后,趁看守我的民警不注意逃了出来,四处逃亡。
六.河南新乡中院副院长刘京甫为偏袒造假证官员,以权压法:
本案之所以历经十三年,经过十八次判决,都是因为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刘京甫,为偏袒造假官员,指使法官李亚楠等法官枉法裁判造成的:在审判中,刘京甫为拖延时间,竟把我的案卷放在他家三个月之久!在我不断上访,中央督办的情况下,刘京甫竟叫嚣:“张伟的案,一个也不能让他赢,赢一个她就都反过来了。”所以,我起诉假“房产证”、两份假“建筑许可证”这几个案,在新乡市中级法院全都败诉,而且严重超期。
以上几个诉讼,都是我历尽苦难,常
法院为巴结官员数次枉法裁判!
我叫张伟,女,联系电话 0373—— 2369639
一.新乡市行政部门利用职权,造一系列假证,至今不被追究:
1997年,我家因房地产继承纠纷,发现新乡市的行政职能机关,在没有任何办理证件的文字资料情况下,给他人办理了一系列非法证件;假“土地使用证”、假“房产证”、两份假“建筑许可证” (市规划局、市牧野区建设局)。
该一系列假证,使我失去了家,十多年流落街头。为此,我常年赴省进京上访,历尽千辛万苦。期间,经历了法院十八次枉法裁判,使案件一拖再拖……
二.市政府为包庇造假官员,《调查报告》和《督办通知》被打上“机密”字样:
我的上访引起了中央的重视,督办。2004年,在督办的压力下,新乡市成立了一个专门调查组,调查我家案件。调查结果:所有证件都是造假!但为包庇造假官员,这份《调查报告》连同《新乡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具了{ 新信联《2004》273号} 〈关于红旗区张伟、殷长顺上访一案的督办通知〉》一同被打上“机密”字样,不予公开。
三.因原市委书记高升,案件又被搁浅:
2005年12月28日3时,原新乡市市委书记连维良在《调查报告》出炉后,得知确是各行政部门造假,接待了我,他说;“你家的案子是由于新乡市各级行政机关非法颁证,法院枉法裁判造成的”。并指令纪委、公安局、监察局联合调查造假官员。
之间,假“房产证”、两份假“建筑许可证”被造假的行政部门自行撤销,随后又被法院再次撤销。剩下“土地证”还没被撤销时,因连书记高升调往洛阳市,案件又被搁浅。
四.新乡市新任领导说:“案件牵连人太多,没法处理。”
新乡市新任市委书记吴天均、市长李庆贵,本应继续督促该案撤销“土地证”,但他们竟说:“案件牵连人太多,没法处理。”拒不作出撤销“土地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万般无奈,我只好把新乡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2008年11月7日,河南是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新行初字第3508号《行政判决书》,判定新乡市人民政府败诉,判令市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新乡市人民政府不服,上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五.市政府竟以交不起50元上诉费败诉!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2009年2月4日,因为新乡市人民政府交不起50元上诉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再次判我胜诉。
既然我张伟胜诉,市政府理所当然该依法撤销那个假“土地证”,但市政府却仗着权势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无奈,我继续上访,市长李庆贵恼羞成怒,2009年5月7日晚12点左右,指派红旗区东大街派出所指导员、所长等四名民警,以莫须有的借口将我打伤,后将我送到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并非法作出拘留七天的决定(我们上访者在拘留时,常被打骂,甚至被打残)。我住院三天后,趁看守我的民警不注意逃了出来,四处逃亡。
六.河南新乡中院副院长刘京甫为偏袒造假证官员,以权压法:
本案之所以历经十三年,经过十八次判决,都是因为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刘京甫,为偏袒造假官员,指使法官李亚楠等法官枉法裁判造成的:在审判中,刘京甫为拖延时间,竟把我的案卷放在他家三个月之久!在我不断上访,中央督办的情况下,刘京甫竟叫嚣:“张伟的案,一个也不能让他赢,赢一个她就都反过来了。”所以,我起诉假“房产证”、两份假“建筑许可证”这几个案,在新乡市中级法院全都败诉,而且严重超期。
以上几个诉讼,都是我历尽苦难,常
河南郑州二七区蜜蜂张派出所2004集体组织妓女卖淫,不给妓女们“卖肉钱”最后将妓女们杀死,拿几个保安当替罪羊审判,在郑州是公开的秘密 ,就这样被“和谐了” 这就是“胡河蟹”的“以德治国” 乌坎泄露了胡锦涛的新式”“秘密武器”。对中共的谎言+屠杀都了解,现在为了不至于让屠杀引起国际人权谴责,胡锦涛玩起了“秘密屠杀”,只要不让国际社会“捉奸在床进行时”,死活不承认!别人都是弱智?!奉劝胡锦涛,放下屠刀,立地成鬼!中共不等于中国,中共是中国的死敌,要维权就不要怕死,要当中共鬼子的走狗就不要怕被人民清算!胡锦涛习近平是总指挥,枪毙胡锦涛习近平才能打倒中共鬼子反人类团伙!中共土匪胆敢开枪,联合国就要用让胡锦涛的胡子猢狲座战斧导弹回中南海!联合国就要让习近平在加拿大美国的兄弟姐妹座战斧导弹回中南海!以胡锦涛习近平为首的中共反人类恐怖团伙罪行的缩影.在大陆的汉族推翻以胡锦涛为首的中共反人类恐怖团伙利器:1拿起燃烧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拒买房和将银行存款取出存保险柜
境外反华势力
邓小平之子邓质方和孙子邓小弟(美国籍)、刘少奇之女刘婷婷(美国籍)、江泽民的孙子江志成(美国籍)、陈云之子陈元(美国籍)、刘华 清之女刘朝英(美国)、宋任穷之女宋彬彬定居美国、中纪委前书记吴官正的孙女定居美国、张万年之子张建国定居美国、国家轻工业部部长徐运北之女徐南南(美 国籍)、反美名嘴袁木的女儿(美国籍)、李敏之女孔冬梅(美国籍)……还有习近平的姐姐是加拿大人,弟弟是澳大利亚人,女儿在美国留学。而目前在美国留学 即将成为潜在美国人的高官后裔们有: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的儿子薄瓜瓜、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的女儿陈晓丹、吴官正的孙子KevinWu、全国政协主席贾庆 林的外孙女李紫丹、外交部长杨洁篪的女儿杨家乐、中组部长李源潮的儿子李海进
以下是犯罪嫌疑人,黑社会基层骨干成员和黑帮头目
王文超,男,1950年6月生。
1970年至1976年在临颍县面粉厂、粮食机械厂任车间主任、副厂长(期间在粮食学院进修粮食加工专业);
1976年至1983年任临颍县团委副书记;
1983年至1985年在郑州大学哲学系学习;
1985年至1987年任临颍县固厢乡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987年至1990年任舞阳县常务副县长;
1991年至1992年任漯河市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1992年至1996年任漯河市市委常委、秘书长,期间在河南大学读经济管理研究生;
1996年至1999年1月任洛阳市市委常委、秘书长;
1999年1月任洛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1年7月任郑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后任郑州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03年2月任郑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3年4月当选郑州市长;
2004年4月再次当选市长,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6年1月任郑州市委书记;
2006年5月任河南省委委员、常委。
2010年7月不再担任中共郑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
(人民网资料 2010年7月)
1970年至1976年在临颍县面粉厂、粮食机械厂任车间主任、副厂长(期间在粮食学院进修粮食加工专业);
1976年至1983年任临颍县团委副书记;
1983年至1985年在郑州大学哲学系学习;
1985年至1987年任临颍县固厢乡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987年至1990年任舞阳县常务副县长;
1991年至1992年任漯河市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1992年至1996年任漯河市市委常委、秘书长,期间在河南大学读经济管理研究生;
1996年至1999年1月任洛阳市市委常委、秘书长;
1999年1月任洛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1年7月任郑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后任郑州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03年2月任郑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3年4月当选郑州市长;
2004年4月再次当选市长,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6年1月任郑州市委书记;
2006年5月任河南省委委员、常委。
2010年7月不再担任中共郑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
(人民网资料 201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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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
1956年8月生,山东临沭人,汉族,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管理学硕士; 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 1975.10-1985.02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发动机二分厂工作,任班长、车间副主任(其间:1983.02-1985.02在武汉工学院机械工业管理工程系学习); 1985.02-1989.03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发动机二分厂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书记兼纪委书记(其间:1988.02-1988.07在南京华东工学院厂长经理班进修); 1989.03-1992.08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 1992.08-1997.11共青团河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省青联主席。(其间:1993.09-1996.06在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函授本科班学习); 1997.11-1999.03河南省商丘地区行署副专员、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99.03-2001.06河南省商丘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其间:1996.07-1999.06在武汉汽车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1.06-2003.06河南省商丘市委副书记(2000.09-2002.07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3.06-2004.08河南省郑州市委副书记; 2004.08-2006.02河南省郑州市委常务副书记(正市级); 2006.02-2006.03河南省郑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2006.03-2011.04河南省郑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1.04至今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郑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中共河南省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52年5月生,浙江慈溪人。197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3月参加工作。毕业于黑龙江建筑工程学校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大学学历。 1988年9月任浙江省嘉兴市委副书记兼市纪委书记,1989年12月任嘉兴市委书记,1991年3月任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级),1992年12月任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3年12月任浙江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1995年5月任浙江省委副书记。1996年7月调任河北省委副书记。1998年10月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2001年1月任福建省委副书记,2001年2月任福建省委副书记兼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省委党校校长。2002年10月任福建省副省长、代理省长。2003年1月在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福建省省长。2004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卢展工代理中共福建省委书记职务。2004年12月,中共中央决定卢展工同志任福建省委书记 。12月16日,卢展工辞去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 。2005年1月,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卢展工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年11月26日,在中共福建省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省委书记 。2008年1月24日,在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卢展工任河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福建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2010年1月当选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11年10月30日,中共河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卢展工为省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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