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勇律师表示:“我作为杨金德的二审辩护人,期间曾一时激动拿起话筒,打开开关,欲要求审判长先休庭救人要紧,但我发现我的话筒根本就没有电。那一刻我想到了一句话‘你们关得了我的麦克风,但是你们关不了我正义的声音’。”
杨金芬最后还说,山东卫视于10月12日来我们这里采访,并到关押我哥哥的警犬基地实地调查,记者说晚上我们就可以看到报导,但是河南省宣传部直接找到山东省宣传部要求对这次报导给予取消。当初我们以为南阳市政府在舞弊这起冤案,现在看来包括河南省都在其中,他们感到政绩和面子上受到影响,所以都在掩盖真相。
媒体质疑 警方的“独角戏”
《新京报》曾在10月20日发表署名文章,对于南阳市唐河县看守所组织南阳市中心医院对杨金德作出的刑事医学鉴定表示质疑。文章中说,组织鉴定的是唐河县看守所,属南阳市警方管辖;而杨案的侦办单位正是南阳警方。此外,报导中虽然提到鉴定时有多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记者全程录像,但并没有透露他们的名字,也未见他们对鉴定结果持什么意见。
文章中还说,最关键的是,鉴定时并没有杨金德的律师在场。还有,南阳市公安局针对此案成立了调查组,但报导中并没有提到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介入。这很容易让人觉得当地警方在唱“独角戏”。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律师在其新浪认证的微博中表示:“南阳杨金德案终审维持十八年判决证明刑讯逼供没有责任无关大局,司法已经完全失守,无法守护社会公平底线。今后司法抱团制造错案 , 维护公权滥用将大量仿效,这样令人发指的问题高层视若无睹,,证明体制内普遍的看客心态已经成型,中国社会非理性解决问题的危险日益逼近。他说,杨金德面对的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而是面对着一个制度一个系统。
事件回放:
杨金德,南阳市人,1968年9月29日出生,南阳市奥奔公司董事长,南阳市第四届政协委员。
南阳奥奔公司于8年前与南阳市宛城区白河农村信用社伏牛路分社的租房纠纷案,杨金德被唐河县检察院以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作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等6项罪名,向唐河县法院提起诉讼。该案被告人数多达23人。
案件进入二审期间,一段视频惊现网络。杨金德在视频中说,被抓捕之后他们曾一度被短暂羁押在南阳市警犬基地,并惨遭数十种残忍的刑讯手段,自己一只眼睛被打瞎,一个耳朵被打聋,腿也被打致其瘫痪了。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Note: only a member of this blog may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