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江西南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余凯涉嫌杀人抛尸,被警方控制。今年2月20日,抚州市金巢公安分局接到报警,有人在抚州市金巢开发区一片荒凉树林的一条沟里发现一具尸体。经警方初步调查,死者为抚州市市委党校的一名女性老师。据初步消息,死者原来在抚州市一所理工大学上大学,在上学期间成为余凯的情妇。据了解,2011年7月,余凯出任中共南丰县委委员、常委,免去此前担任的抚州市临川区委常委、委员职务。(人民网)
可以看出,死者在上大学时已是余凯的情妇,而此时的余凯却是抚州市临川区委的常委、委员。也就是说余凯是抚州市带病提拔的处级官员。想想便知,在潜规则盛行的当前官场,带病的余凯要想在抚州市官场中获得领导的赏识,他靠什么利器?是靠行贿还是靠女人?笔者以为,虽然这两者都还没有被纪委证实,但是,根据余凯的所作所为,靠行贿和送女得到提拔是八九不离十的。试想,如果这一推测成立,那么,余凯杀死情妇案,无疑就曝出了抚州的腐败窝案。
大家知道,近年来,抚州的名声越来越“响亮”,主要得益于三个事件:一是2009年5月的抚州嘉禾事件,临川区上顿渡镇熊博村一老人房屋被强制拆迁一年后仍住在帐篷内。二是宜黄强拆焚烧事件。这一事件发生于2010年9月10日上午。事件中,三人被烧成重伤。县委书记邱建国被免职,县长苏建国被免,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敏军被免职。三是2011年5月26日,抚州市临川区政府大楼和检察院发生3起爆炸事件,事件中至少7人受伤,2人死亡。因拆迁而制造仇恨的主犯被当场炸死。再加上南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余凯杀死情妇事件,都让抚州“名声大振”。
抚州发生的一起起恶性事件,说明了什么?难道不正说明了抚州市官场的腐败吗?试想,如果抚州的官员都是为人民服务的,那么,会发生这些恶性事件吗?如果没有权钱交易,没有买官卖官,带病的南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余凯会被提拔吗?可以想象,尽管,发生事件中的官员最后都被不了了之了,但这并不能说明,抚州官场的官员都是清正廉洁的,相反,正是腐败存在的可能。因为,如果按照“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要求去衡量,那么,抚州发生的上述四起恶性事件,哪一起是符合这一要求的呢?由此笔者也毫不犹豫地断定,抚州与茂名一样,一定存在窝案。否则,就无法解释这些发生的恶性事件。当然,至于是否真的存在窝案,笔者的分析只能作为参考。 |